标准工作丨关于编报2021年物流国家(行业) 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理事以上单位及专家:
根据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分会计划着手编报2021年汽车物流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特征询各骨干会员单位和行业专家意见,确定汽车物流行业需要制订的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精神的要求,开展物流标准征集工作,标准项目涉及物流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军民融合标准化发展、集装单元化发展、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物流新技术成果转化、物流安全、逆向物流,以及满足《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重点领域的物流标准项目可优先立项。征集范围如下:
(一)国家标准项目范围:
1、物流业基础类标准;
2、通用装备、通用物流技术类标准;
3、与政府监管相配套的管理或技术标准;
4、涉及多部门管理及利益关系协调的重要标准;
5、国际标准转化的重点物流标准。
(二)行业标准项目范围:
1、与发改委业务管理相对口的服务、管理或技术类标准;
2、重要的专业类物流标准;
3、物流上下游接口类标准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依据第一条“申报项目范围”确定拟申报的标准项目类型。
(二)拟申报立项的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要求做好前期的预研,并将预研情况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的预研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预研范围、主要目标、预研总体情况,提出项目解决的问题;
2、预研结论,以及与拟立项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相关性等;
3、拟立项的标准项目与已发布的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性。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行业)标准计划立项的申报工作,做好标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需求,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请各会员单位和专家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践,填写附件1《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或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将项目建议书与标准草案11月15日前发送至分会秘书处。
(二)分会秘书处上报至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2月公布(请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查询结果)。初审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或《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可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三)将在2021年3月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论证,专家论证通过的项目将正式报国家标准委或国家发改委推荐申请立项。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
联系人:张璐/张晋姝
联系电话:18518669251/9270
邮箱:zhanglu@auto56.org、zhangjinshu@auto56.org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20室
邮编:100073
对各会员单位和专家支持和参与行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一: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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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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