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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作丨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理事以上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6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2019年初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联合会印发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分会计划着手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标准项目需有同一专业领域至少五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会员单位联合发起,须对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了必要的前期研究;
1、《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2、《标准提案》(标准提案的编写宜符合GB/T1.1-2020的要求)
3、《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与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所开展的工作相结合。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解决的实际问题,发布后将通过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如何实施标准,实施的思路及计划等)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践,填写附件1《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将项目建议书、标准提案和实施方案发送至分会秘书处。
1、申报单位可依据前期的调研情况在2020全年随时将项目建议书与标准草案发送至分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
附件: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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