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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WB/T1034-2006)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2      发布者:本站编辑部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关于制订汽车物流行业标准的通知》(物联汽物[2005]10号)文件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秘书处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单位完成了《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作为技术归口单位。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及流通量的快速增长,对乘用车的仓储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商品车的仓储服务和运输服务是乘用车物流服务过程中的两个核心的环节。乘用车从生产线到消费者流通过程中,通常要经过多级仓储环节,仓储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商品汽车的质量和物流效率。我国仓储服务业起步晚,仓储利用率低,管理落后,服务不规范,快速收发响应能力较差等问题,制约着我国汽车物流业的发展。目前国内一些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在乘用车的仓储服务中都有各自的标准,但各企业间的仓储标准差异很大,不利于汽车物流行业整体发展。为适应WTO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汽车物流行业将与国际接轨,迫切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乘用车仓储服务标准。此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汽车物流企业仓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商品汽车的顺畅流通和有利于汽车供应链各链条的有机衔接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应用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在乘用车仓储过程中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乘用车的仓储服务。可作为对汽车物流企业的进行仓储服务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四、标准组成部分及其主要内容
    起草小组起草之初经过大量的调研及信息收集,由于国内外尚无相关的标准,标准的起草主要参考了国内几大物流企业的企业标准,参照《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WB/T 1021-2004)框架,依据企业的实际经验及汽车生产厂的要求制定的。标准引用了以下标准:
    1、《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GB/T 1021-2004)
    2、《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
    3、《物流术语》(GB/T 18354)
    标准6.2条款,仓储场地基本要求中对于仓库场地及仓储作业区与周边架空高压电力线路间距参考了国务院1997年9月15日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标准6.3.2条款,对于仓库消防通道的要求,参考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
    本《标准》共分十一章,内容包括:乘用车仓储服务的应用范围;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引用;仓储服务过程中的基本术语和定义;仓储方基本要求;仓储操作人员基本要求;仓储服务要求;仓储场地要求;安全要求;交车与接车要求;信息联络保证;异常事件的处理;违约责任;仓储服务的基本评价指标等。
    五、标准的属性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标准属于行业推荐性标准。即物流行业标准。